收藏丨2019上半年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匯總
今年上半年,在減稅降費、優化服務方面國家出臺了眾多利好政策,為了便于各位納稅人學好、用好各項優惠新政,小編將相關優惠政策按稅種進行歸納梳理。接下來,財稅君為您獻上關于企業所得稅的15項優惠政策。一品財稅隸屬于廈門一品威客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是國內領先的創意服務眾包平臺和垂直細分市場電子商務平臺。致力于中小企業一站式眾包服務平臺,讓天下沒有難做的企業!廈門代理記賬,首選一品財稅。節約成本,代賬清晰,幫助企業快速發展!
優惠政策一
小型微利企業又有新優惠了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文件規定:
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上述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具體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號)文件規定執行。
優惠政策二
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五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中央宣傳部關于繼續實施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6號)文件規定:
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自轉制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轉制的企業,自2019年1月1日起可繼續免征五年企業所得稅。
優惠政策三
公益性團體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名單公布了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2017年度2018年度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等公益性群眾團體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名單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2019年第37號)文件規定:
2017年度、2018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群眾團體名單公告如下: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中華全國總工會、中國宋慶齡基金會、中國國際人才交流基金會。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民政部關于2017年度第二批和2018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會團體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名單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9年第69號)文件規定:
三部門對2017年度第二批及2018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名單予以公告。
優惠政策四
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計提符合規定的風險準備金可稅前扣除了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有關風險準備金和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9〕32號)文件規定:
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依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和《商品期貨交易財務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按其向會員收取手續費收入的20%計提的風險準備金,在風險準備金余額達到有關規定的額度內,準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依據《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管理辦法》和《關于明確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繳納比例有關事項的規定》的有關規定,按其向期貨公司會員收取的交易手續費的2%繳納的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在基金總額達到有關規定的額度內,準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優惠政策五
企業扶貧捐贈支出可據實扣除了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務院扶貧辦關于企業扶貧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務院扶貧辦公告2019年第49號)文件規定: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于目標脫貧地區的扶貧捐贈支出,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據實扣除。在政策執行期限內,目標脫貧地區實現脫貧的,可繼續適用上述政策。
優惠政策六
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企業所得稅有優惠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證監會關于創新企業境內發行存托憑證試點階段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證監會公告2019年第52號)文件規定:
企業投資者轉讓創新企業CDR取得的差價所得和持有創新企業CDR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按轉讓股票差價所得和持有股票的股息紅利所得政策規定征免企業所得稅。
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轉讓創新企業CDR取得的差價所得和持有創新企業CDR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按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稅收政策規定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轉讓創新企業CDR取得的差價所得和持有創新企業CDR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視同轉讓或持有據以發行創新企業CDR的基礎股票取得的權益性資產轉讓所得和股息紅利所得征免企業所得稅。
優惠政策七
企業所得稅適用15%稅率的家族又添新成員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關于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9年第60號)文件規定: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對符合條件的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優惠政策八
捐贈住房作為公租房可按公益性捐贈支出稅前扣除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1號)文件規定:
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捐贈住房作為公租房,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對其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優惠政策九
飲水工程新建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可享“三免三減半”優惠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實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7號)文件規定:
對飲水工程運營管理單位從事《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飲水工程新建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優惠政策十
企業發行永續債稅務處理明確了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永續債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4號)文件規定:
企業發行的永續債,可以適用股息、紅利企業所得稅政策,即:投資方取得的永續債利息收入屬于股息、紅利性質,按照現行企業所得稅政策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其中,發行方和投資方均為居民企業的,永續債利息收入可以適用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免征企業所得稅規定;同時發行方支付的永續債利息支出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企業發行符合規定條件的永續債,也可以按照債券利息適用企業所得稅政策,即:發行方支付的永續債利息支出準予在其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投資方取得的永續債利息收入應當依法納稅。
優惠政策十一
持有鐵路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企業所得稅減半征收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鐵路債券利息收入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57號)文件規定:
對企業投資者持有2019-2023年發行的鐵路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鐵路債券是指以中國鐵路總公司為發行和償還主體的債券,包括中國鐵路建設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等債務融資工具。
優惠政策十二
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政策適用范圍擴大了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政策適用范圍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6號)文件規定:
自2019年1月1日起,適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6號)規定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的行業范圍,擴大至全部制造業領域。
優惠政策十三
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軟件企業有優惠!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集成電路設計和軟件產業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8號)文件規定:
依法成立且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軟件企業,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享受至期滿為止。
優惠政策十四
保險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又有新標準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保險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2號)文件規定:
現就保險企業發生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公告如下:
自2019年1月1日起,保險企業發生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8%(含本數)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部分,允許結轉以后年度扣除。
優惠政策十五
企業所得稅申報表更優化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2018年版企業所得稅預繳納稅申報表部分表單及填報說明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3號)文件規定:
為貫徹落實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擴大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政策適用范圍等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國家稅務總局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8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和年度納稅申報表(B類,2018年版)》的部分表單和填報說明進行了修訂,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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